(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
(五)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六)企业有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名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名单中要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和设立时间。
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
(五)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六)企业有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名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名单中要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和设立时间。
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联系地址: 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25号 分部:唐延路39号冠城国际2-102室 联系电话:029-88787391 13379083203 13324586883 西安华顺达鑫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