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验资(新设立)
1、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股东会决议
2、出资者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货币出资清单
5、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账单或缴款单)
6、银行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
7、银行询证函回函
8、经营场地证明
9、验资业务约定书(由事务所提供)
10、验资事项声明书(由事务所提供)
二、内资验资(变更)
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与减资有关的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3、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前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4、董事会、股东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5、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
6、经批准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前后协议、合同、章程
7、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的批准文件
8、货币出资清单
9、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账单或缴款单)
10、银行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
11、银行询证函回函
12、前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13、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往来明细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协议)
15、原公司章程(变更前)
16、验资业务约定书(由事务所提供)
17、验资事项声明书(由事务所提供)
18、基本户近一个月的对帐单及支出金额较大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盖章
19、被审验单位与出资相关的会计处理资料(盖章后帐务处理凭证)
20、实物出资清单
21、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评估报告确认的有关资料
22、无形资产出资清单
23、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评估报告确认的有关资料
24、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负债清单
25、净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评估报告确认的有关资料
26、实物出资汇率确认书
27、非货币出资资产的财产转移手续
28、实物、无形资产及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负债交接清单
29、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
30、涉及股权转让的提供转让协议和股款交割书
三、内资验资(非首期)
1、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
2、出资者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货币出资清单
4、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账单或缴款单)
5、银行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
6、银行询证函回函
7、经营场地证明
8、验资业务约定书(由事务所提供)
9、验资事项声明书(由事务所提供)
10、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往来账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基本户近一个月银行对帐单及大额付出款项的原始凭证
13、被审验单位与出资相关的会计处理资料